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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洪家镇气象服务终端
地址: 陕西省长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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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cwqxxz@163.com
网址: http://www.cwqxxz.com
通知通告  
 2016度年长武县各镇(街道办)

 为了确保长武县基层气象服务站2016年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按照中国气象局、咸阳市气象局和长武县委、县政府对基层气象服务工作的要求,巩固我(办)(以下简称镇办)法定气象职能确立工作成果,夯实镇办气象工作职责,切实发挥镇办气象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作用,提升全县镇办公共气象服务水平。现制定工作任务及考核指标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镇办履行气象职责的典型和特色,提升全基层公共气象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逐步形成镇办气象工作权责明晰、履职到位、管理作用充分发挥、服务特色不断彰显的良好格局。

    工作任务

()按照“六有”原则推进标准化建设

1.有工作人员和工作计划。镇办有承担气象职责的岗位和人员,气象工作列入镇办工作计划和工作流程。

2.有办公场所和设备。镇办气象岗位人员的办公场所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和宽带网络等办公信息化设备。

3.有气象信息员队伍。镇办所辖各村(社区)至少有1名气象信息员,各农业园区或农业专业企业、学校、医院、气象灾害多发点等重点单位和区域至少有1名气象联络员,承接和分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等工作。

4.有气象服务信息网络。建立重点服务对象信息库,建设完善气象预警信息接收发布设备。

5.有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镇办修订或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地图,制定村(社区)气象灾害应急计划,向县级气象局备案。

6.有气象科普宣传。镇办利用网站、宣传栏、简报、广播等手段,开展气象科普宣教和防灾减灾宣传。

()气象信息分发反馈及时

1、县气象局制作的各类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果业气象服务产品及时分发至各村信息员和重点单位气象联络员手中,提高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公共服务能力。

2、县镇村直通式服务支持系统及时更新。

3、如遇灾害性天气,及时汇总统计灾情并上报县气象局。

(三)落实岗位培训

组织落实镇办气象工作人员和气象信息员参加气象部门培训计划。提高镇村气象工作人员和气象信息员的履职能力。

 年度考核指标

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制定2016长武县气象服务站气象协理员日常考核评分表(附件1),2016长武县气象服务站年度考核评分表(附件22016年12月30日前各气象服务站根据上述考核内容,对照附件1和附件2评分表进行自查评分,并附有关佐证材料。

联系人:梁炜             联系电话:18391988858。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长武县气象服务站气象协理员日常考核评分表

附件2:2016长武县气象服务站年度考核评分表


1   长武县气象服务站气象协理员日常考核评分表

      气象服务站:                                    填表人:                                日期:

项目名称

指标(分值)

指标内容

执行情况(逐项填写)

自评

分值

考评

分值

工作

效能

40分)

沟通协调(10分)

建立与各村气象信息员和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生产合作社等服务对象之间的信息交流渠道,定期对信息员、重点服务对象信息进行摸底造册,并在每季度及时进行更新和上报。(有记录)

 

 

 

报告制度(10分)

上报包括气象灾害灾情的发生、防御、损失情况;当地领导、公众对气象服务的需求、意见、建议;气象科普知识宣传、公众满意度调查、气象服务效益等情况;当地气象灾害风险隐患点普查情况。(有记录)

 

 

 

信息登记(10分)

每天更新长武县镇村直通式服务网站内容,及时接收和登记天气预报、农业气象服务信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等有关内容。(有记录)

 

 

 

设备运行(10分)

确保网络、电脑、打印机运转正常,做好辖区内气象信息显示屏维护,配合做好自动观测站维护和管理,发现设备被盗、损坏、不正常运行及周围环境影响等问题及时报告县气象局,并形成常态化管理。(有记录)

 

 

 

 

 

 

 

 

 

 

 

 

 

 

服务响应

40分)

传播各类气象服务信息,做好气象灾害防御指导

20分)

利用掌握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及时传播,并根据当地实际采取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进行气象灾害防御。指导村民依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农用天气预报和农业气象服务产品进行农业生产。并为当地党委、政府及时提供各类气象信息,为领导进行气象灾害防御决策当好参谋。(有记录)

 

 

 

灾情调查和上报

10分)

负责本地气象灾害调查、收集和上报,协助县气象局开展气象灾害灾情调查。及时将辖区内发生的气象灾害、次生气象灾害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上报县气象局。每少(漏)报1次,扣4分。

 

 

 

气象科普宣传

10分)

利用网络、宣传栏、展板、橱窗、科普讲座、生产会议等进行多种形式的气象科普宣传,配合做好“3.23”、“5.12”防灾减灾日、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提高农民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防御能力。为农民提供气象知识、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等方面培训,提高农民使用气象信息的能力,并配合县气象局做好此项方面的工作。需有记录或照片等佐证材料。

 

 

 

服务质量

(20分)

材料上报及时

(10分)

按时间节点高效的完成县气象局及相关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报材料齐全。每迟报、漏报1次扣2分。

 

 

 

协助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气象工作绩效考核和防灾减灾等气象工作(10分)

依据授权,承担和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及农业、防汛、应急联动、安全监管等涉及气象服务和防灾减灾职能部门开展相关气象工作,配合和做好当地政府气象绩效考核工作。

 

 

 

考核得分

(满分100分)

 

 

 

 

 

考核兑现

 

每季度得分在70分或以上为达标,得全额奖励。低于70分:65-69分为差,60-64分为特差,……,余类推(每季度考核结束向各镇及相关部门和领导进行通报)。

 

 

 


2: 长武县气象服务站年度考核评分表

     单位(盖章):                                                                       气象服务

项目名称

指标(分值)

指标内容

执行情况

(逐项填写)

自评

考评

分值

分值

 

组织管理

(16分)

领导重视(4分)

镇办有承担气象职责的岗位和人员,气象工作列入镇办工作计划和工作流程。(有记录或佐证材料)

 

 

 

制度健全(4分)

建立气象工作站管理办法、服务登记、服务项目公示、设备管理、信息员职责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

 

 

 

经费保障(4分

镇办气象工作经费及有关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定期培训(4分)

积极参加县级以上气象部门举办的气象业务、服务等专业技能培训和工作交流。每少1次扣1分。

 

 

 

建设规范

(16分)

场所和设备(4分)

有统一气象站标识及固定场所(2分),办公场所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和宽带网络、信息发布终端等信息化设备(2分)。

 

 

 

设备良好(4分)

当地上网设备、网络运行稳定,配备的计算机、打印机、气象信息显发布平台等必要设备运行和维护良好,速度较快。结合平时检查(抽查)、基层气象站信息平台记录、县气象局相关科室的统计数据综合确定。

 

 

 

融入到位(4分)

镇办将气象职责履行融入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乡网格化管理等改革发展部署

 

 

 

应急预案(4分)

镇办修订或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地图,制定村(社区)气象灾害应急计划,向县级气象局备案。

 

 

 

 

服务内容

30分)

接收各类气象服务及灾害预警信息(10分)

每日登陆气象服务平台,接收和及时登记天气预报、农业气象服务产品信息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等有关信息。 通过基层气象站信息平台记录情况和对工作日记簿抽查方式综合确定。

 

 

 

发布和分发天气预报和农业气象服务产品

10分)

鼓励利用当地已有的防灾减灾设施,如网络信息发布平台、手机短信等,在气象灾害来临前及时传播和分发预警信息;根据当地种养业情况,适时发布气象部门制作的农用天气预报和农业气象服务产品,指导当地农业生产。通过对气象站工作日记簿抽查方式确定。

长武县镇村直通车服务支持系统的更新保证每日一次。

 

 

 

开展气象科普宣传和培训

10分)

利用网络平台以及宣传栏、展板、橱窗、横幅、生产会议等进行气象科普宣传,提高农民的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灾害防御能力。为农民提供气象知识、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民使用气象信息的技能。

 

 

 

工作成效

(25分)

信息宣传(5分)

鼓励工作创新,其工作经验、服务开展情况在县级或以上会议、报刊、网站等各信息层面交流或登载。按县级1篇1.5分、市级1篇2.5分、国家级1篇4分计分。

 

 

 

上报及时(10分)

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县气象部门及相关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少报1次,扣0.5分。

 

 

 

服务普及(10分)

本区域内农民、种养大户服务覆盖人数达到20%以上(2分);专业生产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率80%以上(3分)。覆盖人数每减少4%、覆盖率每减少8%,扣1分。

 

 

 

政府绩效考核工作

(13分)

配合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开展气象安全考核、灾害隐患调查。鼓励开展防御乡(镇)创建等气象工作。

承担和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及农业、防汛、应急联动、安全监管等涉及气象为农服务和防灾减灾等职能部门开展相关气象工作,完成当地政府气象安全绩效考核通过灾害隐患的普查,掌握当地气象灾害风险隐患点,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积极开展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镇创建等气象工作。当年对政府绩效考核没有扣分项、有当地气象灾害风险隐患点图表且责任人明确或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乡(镇)创建成功得12分,否则根据绩效考核扣分项、灾害风险隐患点普查的完善程度作相应扣分。

 

 

 

合 计

(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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